徽派建筑經歷了形成、發展、鼎盛、衰落、再生、崛起幾個時期,表現在:
1.形成期:上古-東漢末年,即山越文化時代,以古山越人干欄式山地建筑為主。
2.發展期:東漢末年-北宋末年(快速發展期),期間保留“干欄式”建筑特征,雙層活動房,單層落地、當地磚、木、竹、石建造,簡單的居住建筑形態。
3.鼎盛期:明清時代,池州活動房,二、三層構大量出現,民居建筑平面呈凹、口、H、日字型及自由型、復合型的多變形態。這一時期徽派建筑文化、技術、藝術發展到高潮。程且碩《春帆紀程》曾這樣描述:“鄉村如星列棋布,凡五里十里,蚌埠徽派建筑,遙望粉墻矗矗,鴛瓦鱗鱗,棹楔崢 嶸,鴟吻聳拔,徽派建筑門窗,宛如城廓,殊足觀也。”大型村落、公共建筑勃然崛起,商業市鎮雨后春筍……
4.衰落期:清末-20世紀八十年代,建筑特征以二層木構閣樓為主,活動房制作,形態簡單,天井轉化前院,大型村落聚居形態逐步消失減少。
5.再生期:20世紀八十年代-21世紀初,受改革開放后期經濟粗放快速增長及城市化迅猛發展的影響,一方面大量鄉鎮傳統建筑被廢棄、消減、消亡。另一方面,新建的徽派建筑表現形式也在頑強生長,出現了典型二律相?,F象!
6.崛起期:21世紀初至今,以弘揚與傳承,保護與發展,創新與利用為標志。對徽派建筑特色價值的認識在社會各界形成強烈認同,文化特色競爭價值屬性已深入人心。








活動板房的出現對于中國人的觀念沖擊是很大的,因為我們從祖上一下傳下來的思想,都認為房子是固定不動的,因此我們要想接納和認識活動房是需要一個過程的,不像外國已經把活動房作為消費領域的新時尚了?;张苫顒臃吭谌胱≈?,應由專業人員對活動房安裝質量做后的檢驗,確保安全。由于一般不作為長期居住地,活動板房中的家具也應盡量選擇重量適中、方便移動的款式,活動房廠家,既有利于居住過程中的位置調整,又方便日后遷移。盡量不要在板房的墻面、天花板上做過多裝飾,如懸掛較重的吊燈、家飾品,其他設施也應盡量簡潔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