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托運人承擔;如集裝箱貨不滿,或是墊襯不良,積載不當,或是裝了不適于集裝箱運輸的貨物,因而引起貨損、貨差,概由托運人負責;如使用了托運人自有的不適航的集裝箱,所引起的貨損事故,應由托運人負責;在使用承運人集裝箱及設備其間造成第三者財產或生命的損害,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。責任限制集裝箱運輸中發生貨損貨差,承運人應承擔的高賠償額。





憑《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》發放集裝箱,并辦理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手續;憑《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》收取集裝箱,并辦理設備交接。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的主要內容:(1) 提箱(用箱人和運箱人);(2) 發往地點;(3) 用途(出口載貨、修理、進口重箱等);(4)集裝箱號、封號(鉛封號、關封號);(5) 集裝箱尺寸、類型。
矛盾往往發生在出重貨比較集中的華北地區,船舶的重量已經到了,艙位還少很多,為了彌補這種艙位損失,船公司往往采取加價策略,即貨重超過多少噸后加收額外的運費。也有船公司不是用自己船,而是買其他船公司的艙位來運輸的,對重量的限制會更加嚴格,因為船公司之間的艙位買賣一都是按照1TEU=14TOS或者16TOS的標準來計算的,超過重量的不給上船。